中学(中专)音乐教师资格面试提要
( 初 稿 )
鉴于中学(中专)音乐教育工作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及“资格面试”的模式特点,特向应试者作如下提要。
一、基本条件
1、 思维能力 说话、交谈、答问有条理,逻辑性强。
2、 语言能力 普通话较标准,口齿清晰,语言流畅,表达准确生动。
3、 书写能力 粉笔字、钢笔字美观工整。
4、 教学能力 教材内容取舍合理,教学过程、教法、学法设计科学实用,重点、难点把握准确,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认知水平。
5、 文化修养 文学、美学、艺术学、史学、哲学、教育学、心理学等相关人文学科知识修养较好。
6、 专业理论 基本乐理、基础和声、简易作曲法、曲式与作品分析、中外音乐简史、中外民族民间音乐等专业理论知识储备较丰厚。
7、 专业技能 声乐(民族、美声、流行唱法均可)、钢琴、视唱练耳、合唱训练与指挥法等专业技能学科达到一定水平。
8、 专业特长 如在器乐(钢琴以外的乐器)、舞蹈、表演(戏曲、戏剧、影视、曲艺)等相关学科有一定造诣,则能更好地适应中学(中专)音乐教育工作。
二、面试程序
1、 简要自我介绍 内容包括面试序号、说课题目、本人专业主修方向等,注意不要涉及本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。
2、 板书说课题目 说课时先板书课题,在说课中还可根据需要板书其它内容。
3、 说 课 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。
4、 理论知识考查 教材教法、专业常识和专业理论知识谈话。
5、 专业技能展示
a、声乐(必考):演唱自选歌曲一首;
b、钢琴(必考):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、配弹简单旋律一段(可选用C、F、G等常用调);
c、特长(加试):以水平为序选1—2项专业特长进行展示,内容自定。
( 撰稿人 胡诗宏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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